关于清理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结题、验收、鉴定的通知
各院、部、中心、机关等部门:
依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实施整改方案,现对我校承担的各级各类没有按期结题的科研项目进行清理、整改,具体要求: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对超期没有按时结题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进行清理。
2、在整改限定期内无特殊原因,对结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在今后的省市项目申报中减少本单位项目申报名额和申报比例。
3、请各单位于6月29日前上报本单位超期项目结题时间汇总表(附件1)和超期项目结题计划表(附件2),附件1和附件2经主管科研院长签字报送科技处。
4、机关部门超期科研项目由负责人填写附件2直接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张经充 许寒梅
联系电话:0451-88036056
科技处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