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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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2年度黑龙江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第一批)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布人:盛晨原 时间:2022-03-29 浏览次数:

全校各有关单位、省(部)级科研平台:

为做好 2022 年度黑龙江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立项工作,按照《黑龙江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当前新发展建设阶段重点工作任务,现面向全校省(部)级科研平台,重点为省(部)重点实验室和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征集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批次指南建议征集,坚持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四个面向”,坚持我校应用型科研导向,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创新驱动发展取得新突破为根本,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高质量转化为引领。坚持特色发展,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突出矿业特色,围绕矿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总目标,进一步凝练我校现有 5 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 9 个省(部)级技术研究中心研究方向,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主动面向行业需求,聚焦科教强省战略和省经济、社会、科技发展面临的重大科学问题和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难题,充分发挥省级平台功能作用,支撑科研平台高质量建设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指南发布、申请受理等工作,由科技处组织开展。每年面向校内省(部)级科研平台征集项目指南,项目执行期为 2 年,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15 万元/项、省(部)级技术创新中心 5 万元/项,不设间接经费。项目结题采取分类评价方式:基础研究类项目,推行代表作制度,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重点考核新发现、新观点、新原理等方面的原创性和科学性;应用基础研究成果,将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样机性能等作为评价指标,重点考核创新性、成熟度、稳定性、可靠性等。申报指南按照以上要求进行建议。

二、重点领域

本次指南建议征集重点为矿业、新能源与新材料领域。立足能源安全重大需求,围绕煤炭及伴生物的全产业链开发与利用等领域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相关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

1.围绕矿产资源勘查与地质信息透明化技术、智能化采掘装备、复杂地质条件智能综采技术、智能运输提升系统、瓦斯抽排与智能通风系统、矿山巡检机器人与数据信息传输技术、智能安全监控与智能决策等方面实现技术突破,在煤泥/石墨提质和高附加值利用、煤焦油制备中间相碳微球、针状焦和负极材料的工业化、煤炭精深加工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和资源化利用等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

2.开展煤矿大数据灾害预警与安全管理等重大科学和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研究。开展煤炭资源清洁高效利用领域的煤矿瓦斯安全高效抽采和低浓度瓦斯分离清洁利用等重大科学和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研究;开展废弃矿井地热资源开发和地下空间功能化再利用等关键问题的基本理论研究。开展能源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迁移、控制及其对环境影响的基础研究,以及新型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基础理论和共性技术问题研究和废弃矿井资源化综合开发利用研究。

3.开展低氟或无氟高纯石墨制备、连续电化学法制备可膨胀石墨、膨胀石墨制备纳米石墨、鳞片石墨球型化及再成球、煤制石墨烯、功能化石墨烯及复合材料制备、大面积石墨烯单品薄膜制备、石墨烯传感器制备、石墨烯在柔性超级电容器中的应用、高导电铝基石墨烯导电板材料制备等关键技术研究。各推荐单位要围绕矿业优势特色,根据各自科研实力、研究基础、团队力量、学科比较优势等遴选、凝练和推荐指南建议。

三、指南建议要求

1.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指南建议中研究方向设置要聚焦科学问题,应当提炼精准,导向明确,特色鲜明,强化原创研究,在优势特色领域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积极对接国家和黑龙江省重大科技项目,超前部署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载体和重大任务,在重点领域突破一批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提升对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科技支撑能力。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是要避免与国家科技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其他已资助项目重复。

2.增强技术源头供给能力。指南建议要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能力提升,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意识,打造省(部)级科研平台为支撑的科技力量,强化科技力量与市场主体的统筹协同和融通创新

3.推进科技成果高质量转化。指南建议要坚持市场决定创新要素配置,强化科技成果技术转移转化体系建设,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形成科技成果转化良性循环,让更多科技成果应用在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

4.指南建议中的研究内容要按照项目指南格式(模板)规范填写,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指南建议须符合科研伦理、科技安全的相关要求,且不得含有保密的内容。

四、推荐要求

1.指南建议征集采取限项推荐方式(每个省(部)级科研平台限报 1 项),推荐指南建议原则上不能超过限项推荐安排。

2.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南建议征集工作,对本单位提交的指南进行前期论证、组织凝练,形成指南建议,并填写《黑龙江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第一批)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建议表》(附件)。

3.指南建议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具有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经历。

五、报送方式和时间

指南建议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请各单位将指南建议表汇总后,于 2022 4 6 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单独受理

人:刘振文

联系电话:88036760

电子邮箱:550189003@qq.com

科技处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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