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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度新一轮黑龙江省“双一流”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孵化、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盛晨原 时间:2023-05-1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征集2023年度新一轮黑龙江省“双一流”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孵化、培育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对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为深入贯彻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推动《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6)》进一步落实与实施,持续强化我省高校科技成果省内产业化,打造服务支撑龙江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基量”,开展2023年度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此次征集项目须围绕我省4567现代产业体系布局,聚焦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装备、智能农机、能源、化工、食品、医药、汽车、服务型制造等领域。

二、 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强调协同创新、产业融合、成果落地。省属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含重点建设学科高校可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高校牵头申报;中央部委属高校须联合企业和省属高校着重考虑省属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重点建设学科高校等单位牵头申报。

三、 项目分类分档

建设项目分产业项目孵化项目培育项目三类,ABC三档。此次项目征集涉及培育项目孵化项目两类培育项目须具有高水平重要创新成果且具备可转化与产业化前景,通过培育实现成果省内产业化落地,创造经济社会效益;孵化项目须处于孵化阶段,成熟度很高,具有重大落地转化与产业化前景,可创造重大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协同孵化载体顺利实现产业化。

四、 项目申报要求

1. 项目采取揭榜挂帅方式建设,建设有基础、有目标,绩效可量化、可实现。

2. 项目须依托已有、已成熟高水平重要创新成果,如:专利、软著、品种权等。

3. 项目强化产研融合,需有企业协同推动成果进一步创新,2023-2024年度内实现成果省内产业化落地。

4. 项目强化层级递进、争先晋位,培育延续孵化循序产业,2022年度已获批的培育项目升级申报此次孵化项目”,除此类情况外2022年度已获批项目的负责人不可再进行本轮项目申报

5. 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强化保障措施强硬得力可持续,创新成果创造产出可持续,团队培养梯级建设可持续,产业发展经济效益可持续。

五、校内申报事项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项目征集工作,充分研判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征集项目申报校内截止时间为202352516:00,请各单位将项目申报书汇总表上报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1973890766@qq.com邮箱,纸质材料同步报送科技处(办公楼2006室)


附件:1. 黑龙江省高校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申报书

            2. 黑龙江省高校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汇总表



科技

2023 05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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