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精神,落实《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增强语言文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省语委、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课题选题应以《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指南(2024年)》确定的研究方向和领域为主要依据,重点研究我省语言文字事业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
(二)2024年度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性课题和委托课题。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从事语言文字管理与研究的工作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实施与实质性研究工作。中级及以下的,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二)课题申请人即为课题主持人,每位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其他成员最多同时参与两个课题,主持省语委课题但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申报组织管理
(一)各申报单位要加强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要依据《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对申请人资质和信誉、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组研究实力和支撑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保证《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申请书》的真实性,确保课题申报质量。
(二)课题立项由省语委办按照课题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评审结果报省语委、省教育厅批准,由省语委办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
(三)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研究时限一般为1-1.5年,课题单位及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
(四)本年度省语委科研课题没有省级经费支持。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市(地)语委限报三项,省语委委员单位、普通高校(省属中职)、厅直单位等限报两项,其中重点课题每单位至多报送一项。各申报单位需排列出课题申报顺序。
(二)请各单位于5月10日前将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申报汇总表、黑龙江科技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奖项、征文)申报审核备案表提交至科技处办公室,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附件:1.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指南(2024)
2.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申请书
3.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4.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结题验收表
5.黑龙江科技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奖项、征文)申报审核备案表
6.黑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联 系 人:于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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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