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煤炭教育协会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下发《关于评选第二届煤炭行业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第二届煤炭行业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和在新闻出版管理机关批准的内部报刊上发表的专著、论文、调研报告,或未出版发表但已转化为相关部门决策文件,且有比较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均可报送。
上述研究成果,凡有以下情况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1.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工作总结、年鉴、一般大事记类不参与本次奖励报送(专著出版后被选作教材的,可作为专著报送)。
2.交叉学科、边缘学科、软科学类的研究成果,其内容偏重于社会科学的可以报送(已在其它科技系统报送、获得奖励的成果,不列入本奖励报送范围)。
3.知识产权、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不得报送。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中,属于国家涉密的研究成果,不列入报送范围。
5.已获地市级和省部级以上奖励之研究成果不在报送范围。
二、成果报送要求
1.个人报送,每人限报一项。
2.联合报送,限报两项(包括个人单独报送的一项)。
3.集体成果的报送须经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书面同意。
4.请各单位于7月1日前统一将《煤炭行业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登记表》(一式两份);专著、论文、调研报告(一式两份,论文和研究报告原件不得少于1份);黑龙江科技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奖项、征文)申报审核备案表、汇总表提交至科技处,成果登记表、汇总表、申报成果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附件:1.第二届煤炭行业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2.第二届煤炭行业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3.黑龙江科技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奖项、征文)申报审核备案表
联 系 人:于文婧
联系电话:88036771 15645118862
电子邮箱:yuwenjing@usth.edu.cn
科技处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