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哈尔滨市委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才新政30条>的通知》(哈发〔2023〕3号)和《市科技局<人才新政30条>配套实施细则》(哈科规〔2023〕2号)有关规定,哈尔滨市科技局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人才新政30条中引进海外人才奖补项目等政策条款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现根据通知要求开展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原文
第15条第2款 支持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或团队围绕绿色农产品深加工、先进装备制造、现代生物医药、信息、新材料等特色产业需要开展“定向研发”活动,根据研发投入给予最高50万元经费支持。
二、支持条件
1.申报人为在哈高校、科研院所全职科研人员,具备开展申报项目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科研基础,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2.申报项目应符合哈尔滨市“4567”现代产业领域,具有较好的应用转化前景。
3.申报人围绕申报项目与在哈企业、机构等签订了研发、转化或应用等合作协议,且尚在执行期内(协议签订日期为2024年8月14日之前)。
4.项目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
5.已获哈尔滨市制造业创新人才和自筹项目支持,未验收结题的,不得申报。
6.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7.项目完成验收时,要求能够形成新产品或新技术并取得相应知识产权,其成果已在哈落地转化(携成果在哈成立公司,或持股30%以上技术入股,或与企业签订技术合同,或被我市政府机构、公益服务机构推广应用)。
三、支持标准
经评审,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经费支持。项目采取分期拨付方式,首次拨付资助金额的70%,项目完成后通过验收,拨付剩余30%资金,未通过验收的不拨付尾款。
对符合申报条件但已获得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四、申报材料
在线填写《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申报书》,包括人才及项目基本情况、预期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等。
五、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帐号已注册开通的单位,进入哈尔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xt.harbin.gov.cn/)”,点击首页“人才新政三十条”模块,点击“成果转化项目”,登陆申报人账号,在项目申报中选择“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类别,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原件扫描),填报完成后提交,用“申报单位”帐号登陆审核。新用户必须网上注册后再进行填报。
六、受理时间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
七、申报咨询
哈尔滨市科技局联系人:王天娇,82302157,15045429037
校内申报联系人:盛晨原,0451-88036960,18846057610
科技处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