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主责单位调整为文化和旅游部。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决定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一)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二)项目组织实施应整合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鼓励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
(三)项目申报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填写预申报书。由申报人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撰写预申报书(3000字左右),由科技处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统一提交,预申报书须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预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预申报书须经各申报单位推荐,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专业机构受理预申报书并组织首轮评审。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至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2.填写正式申报书。在接到答辩评审的通知后,由项目负责人撰写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受理正式申报书并组织答辩评审。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国家机关不得参与申报。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三)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四)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五)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六)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三、具体申报方式
(一)按照申报指南发布要求,请申报人及时联系科技处,科技处将点对点发送申报指南并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资格审查,指南只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请注意保管,严禁转载发布。
(二)由科技处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三)请各单位于2024年9月14日前统一将预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文化和旅游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申报汇总表、黑龙江科技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奖项、征文)申报审核备案表纸质版提交至科技处。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正式申报书,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文化和旅游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申报汇总表
2.黑龙江科技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奖项、征文)申报审核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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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