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报送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报告和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成效,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探索项目研究成果转化应用贯通机制,请各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填报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促进基金资助所产出成果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接,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梳理近五年结题的基金项目(重点是研究团队、杰出青年和重点项目)所产出的具备产业化条件的研究成果,填报《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信息表》(附件1)。
2.填报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信息清单见附件2。填写说明:(1)已产出具备转化应用条件研究成果的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信息表》,不具备转化应用条件的无需填写;(2)成果名称栏不得填写项目名称或论文名称等,应是具备转化应用的技术或产品名称,基金项目名称一栏应填写具体项目名称,非基金项目类别;仅仅是论文成果,可不用填报。
3.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21日。请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将汇总后的信息表电子版、相关图片资料(以成果称命名)发送至邮箱:1973890766@qq.com。后期,省科技厅将举办专题对接活动,促进成果转化取得实效。
联系人:盛晨原;联系电话:0451-88036960
附件1: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信息表;
附件2:填报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信息清单。
科技处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