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通知
通知公告-通知
您目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通知 正文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盛晨原 时间:2024-01-04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即日起在我校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撤稿论文自查

结合20236月我校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自查情况,请全校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核查投稿论文邮箱信息,进一步对202111以来本单位、本人署名的科技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如实填报《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

学校将根据撤稿论文自查情况,对自查出的撤稿论文开展调查核实,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具体责任单位。

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各单位要以本次自查与清理工作为契机,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范,加强内控管理,建立健全科研过程可追溯、科研成果检查和报告、教育宣传等制度,对科研成果严格审核把关,严惩科研失信行为。

常态化开展涉及本单位科研人员的论文撤稿监测、实验原始数据核查、科研诚信审核工作,结合中科院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提醒科研人员慎重投稿,规范论文的中英文署名管理,加强科研诚信教育,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对在本次调查中发现学术不端行为,且在以往自查中未主动报告或者签署承诺书后投稿论文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科研人员,将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等要求,予以从重处理。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撤稿论文自查工作,将《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经由主要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报送至信息楼2006室。如无相关情况,也须填写“无”之后签字盖章提交。电子版发送至1973890766@qq.com。

联系人:盛晨原

电话:18846057610


附件:1.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






科技处

202414


上一条:关于启用全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 2020 年度黑龙江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结题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