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对科研平台开展分类评价的要求,重点实验室旨在以原始创新能力、学术贡献和影响力、解决重大战略需求能力、高层次人才培养、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建设为评价重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产学研结合、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成果产出和实际贡献为评价重点。学校在面向全校范围内征集省(部)级科研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基础上,结合我校科研方向和现阶段重点工作,形成 2022 年度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第一批)科研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拟重点资助方向目录(详见附件 1),请有立项意向的教师和相关单位,按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
一、申报范围
符合 2022 年度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第一批)科研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拟重点资助方向目录内的科研项目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必须依托学校现有省(部)科研平台申报。
(二)申报的项目符合国家科技发展战略、我省重点行业产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好的原始创新能力或科技成果转化前景。
(三)项目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正在承担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
2.承担纵向科研项目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异常目录”的;
3.项目研究目标不明确,不具备可操作性的。
三、申报类型
(一)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项目。
(二)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四、申报要求(一)组织申报
省(部)级科研平台校内依托单位为项目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申报,对申报项目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后汇总报至科技处。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用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要求,纸质版可在学校恢复正常办公后上交)。
(三)时间要求
项目推荐单位在 5 月 6 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科技处,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振文
联系电话:88036760
电子邮箱:550189003@qq.com
附件:
1.拟重点资助方向目录;
2.项目立项书。
科技处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