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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黑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盛晨原 时间:2022-10-20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 2022 年度黑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有效发挥省级科技计划的导向作用,促进产学研合作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及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根据《黑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管理规程》,现启动实施黑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省内高校、科研院所承担省内企业委托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横向课题和高校、科研院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自立课题到位经费 100 万元(含)以上的(含各类人才计划资金);

2.获得省企业研发投入奖补年度支持资金,企业自立项目(课题)资金规模在 50 万元(含省奖补资金)以上的;

3.获得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资助或后补助资金支持的;

4.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定向开展研发的。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良好、管理规范、在黑龙江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新型研发机构等。

2.获得 2022 年度省企业研发投入奖补和新型研发机构资助或后补助支持的单位,应当主动申请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或本单位自立研发项目进行管理,确保财政支持经费纳入研发经费支出统计范畴。

3.省内高校、科研院所承担企业委托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横向课题和高校、科研院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自立课题应在执行期内,且满足实际到位经费条件。

(二)申报人员基本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记录;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不符合年龄要求又确需申报的,应由申报单位出具允许其申报且能确保项目履约实施的承诺书(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三、申报流程

1. 网络申报。项目申报人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http://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进入首页上方“科技项目”,选择“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栏目,查找“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点击“在线办理”。同时,下载打印纸件材料(一式一份)报所在学院审核,纸质材料审核后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2.时间要求:申报系统将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 9:00 时开放填报,申报截止时间为 10 月 31 日 17:00 时,届时申报系统自动关闭。因学校要审核,项目负责人务必于 10 月 26 日前完成在线申报,各单位于 10 月 28 日前完成审核并报送至科技处。

四、科技厅各相关处室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51341

(一)横向课题及自立项目类

1.高新领域

高新技术处:0451-82628379

2.农业领域

农村科技处:0451-82628482

3.社发领域

社会发展科技处:0451-82628292

(二)企业研发奖补类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0451-82633303

(三)新型研发机构奖励与补助类

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0451-82628436

五、其它不明事项,请咨询科技处

联系人: 刘振文

电话: 88036773

科技处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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