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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盛晨原 时间:2023-11-2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社科工作办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的最新通知,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具体结项要求如下:

一、结项材料报送时间

请于2023126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至科技处。

二、结项要求

严格按照黑宣通[2019]68号《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中成果鉴定与结项的要求准备结项材料。

三、结题范围

1.2019年立项省项目

2.其他正常研究周期的结项本次正常受理。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结项审批书》请从附件中下载,须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一式2份。

2.最终成果一式5份,其中2份实名,3份匿名。最终成果装订成册,书脊部分标注项目名称。

3.最终成果简介一式5份,其中2份实名,3份匿名。最终成果简介内容包括:一是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二是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三是研究成果的应用价值和社会影响。字数在6000-8000字。

4.需要提供学校财务处出具的项目经费使用明细2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文献查重报告1份,单独装订。最终成果查重率控制在25%之内。

6.含有变更审批表的项目请将变更审批表的批示复印件附在《结项审批书》数据页后面一起装订。否则视为无变更,一律以项目立项申请书参加人员打印证书,后续不再重新打印证书。

7.结项成果需要提供电子版材料。每位结项人员需要提供以“个人姓名”命名的电子版文件夹,文件夹内包括结项汇总表、《鉴定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研究报告类成果需要将发表的阶段性论文列在研究报告之后)、成果简介、查重报告和经费使用明细五部分。最终成果用成果名称做标题,成果简介用成果名称后加简介做标题。所有电子版材料需要提供WORD格式。

8.所有上交的纸质材料需要装入档案袋中,并将《鉴定结项审批书》的封面复印粘贴于档案袋上。


附件1.结项汇总表

2.鉴定结项审批书

3.项目最终成果简介

4.封面及内容格式

5.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人:于文婧

联系电话:88036056 15645118862

电子邮箱:yuwenjing@usth.edu.cn

 


    科技处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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