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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盛晨原 时间:2024-10-2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加强《论教育》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阐释,教育部决定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重点。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教育强国战略图景,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教育强国建设科学规律,把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论教育》结合起来,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加强对教育强国的科学内涵、教育强国建设要正确处理好的重大关系、全面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战略任务等的研究,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条件。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申报人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围绕本项目研究重点深化研究阐释,产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成果要求。申报人须提交研究成果2项及以上(申报人原则上为第一作者,成果发表时间在通知发布之后),成果形式为理论文章、咨政报告、学术著作等。理论文章主要刊载于中央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或重要网络媒体;咨政报告须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提供脱密证明);学术著作若未正式出版,可提供完整版书稿。

四、资助方式。教育部将按程序择优对完成研究专项成果的申请人给予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5万元。

五、申报安排。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参与专项研究,形成研究阐释热潮。相关咨政报告可由各单位统一发送至科技处邮箱,文档命名为“大会专项咨政报告+申报人”,经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报送教育部,教育部将视情采纳。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0日,请各单位于截止日期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申报汇总表、黑龙江科技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奖项、征文)申报审核备案表纸质版提交至科技处,由科技处通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完成填报。


附件: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汇总表

2.黑龙江科技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奖项、征文)申报审核备案表



人:于文婧

联系电话:88036771 15645118862

电子邮箱:yuwenjing@usth.edu.cn




科技处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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