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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黑龙江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盛晨原 时间:2024-10-12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黑龙江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的通知》(黑科协组字〔2024113号)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高层次科技创新后备人才队伍建设,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度黑龙江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现就我校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数量及资助金额

本次黑龙江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计划选拔不超过20名人选进行资助培养,资助每位被托举人经费5万元,培养周期为2年。

二、人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研诚信规范,具有优良学风;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

(二)年龄在32周岁(含)以下(199211日以后出生)的全职在黑龙江省工作的中国籍公民;女性或医学领域的人选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91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的一线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四)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突出的科研潜质,有独立完成科研项目的能力,有承担或参加国家及行业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或是推荐单位拟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人才。

(五)以下情形不作为托举工程资助对象:已被认定为黑龙江省ABCD类高层次人才的;曾入选过本托举工程的。

三、人选推荐

(一)推荐单位。托举工程人选推荐单位为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全省范围内的各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

(二)推荐名额。每个推荐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同一人选不可同时通过两个或以上渠道推荐。我校具有1个推荐名额,推荐单位填写:“黑龙江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三)项目实施单位。被托举人确定后,其所在工作单位即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其他具体事项。详见《黑龙江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

本年度我校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推荐申报工作,采用学院推荐申报和学校组织专家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所有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将通知进行下一轮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1. 请各单位按照《黑龙江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择优推荐给学校科技处。

2.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1024,请各单位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本单位的《2024年度黑龙江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人选汇总表》(附件2)、《2024年度黑龙江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人选推荐表》(附件3)以及附件材料的电子版统一压缩打包(不受理个人上传)发送到E-mail 1973890766@qq.com汇总表签章后的纸质版1份报送至信息楼2006室。

3.附件材料主要包括:(1)目录;(2)身份证复印件;(3)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4)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及专著:候选人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专著中发表的重要论文及专著的首页及版权页复印件;(5)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6)重要获奖证书:有代表性的获奖证书复印件;(7)保密审查证明1份,由候选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8)其他:有助于评价候选人的其他证明材料。

校内申报联系人:盛晨原  0451-88036960


附件:1. 黑龙江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2.2024年度黑龙江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人选汇总表

3.2024年度黑龙江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人选推荐表






科技处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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