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重点实验室:
根据《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按照科技厅的要求,为全面了解省重点实验室的运行状况,请各省重点实验室认真填报《2021年度运行情况报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序号 |
名称 |
所在学院 |
1 |
黑龙江省煤矿深部开采地压控制与瓦斯治理重点实验室 |
矿业学院 |
2 |
黑龙江省石墨烯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 |
材料学院 |
3 |
黑龙江省光学三维测量与检测重点实验室 |
机械学院 |
4 |
黑龙江省矿物分选及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 |
矿业学院 |
二、填报时间
2022年3月23日前系统提交至科技处
三、填报方式
请各省重点实验室通过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网上填报,系统问题请参阅《系统操作说明》或拨打技术咨询电话: 0451-82651341。
四、有关要求
各重点实验室要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如有违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无故不填报的省重点实验室,按考核评估不合格处理。
联系人:崔洪群
电话:88036771
科技处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