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习贯彻学校科技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学校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组织召开全体教工参加的学习贯彻科技工作会议精神的专项会议。
2、各学院院长要传达并领学科技工作会议精神。
3、各学院主管科研工作副院长要向全体教工传达学校下发的《黑龙江科技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黑科大办字〔2022〕19号)、《黑龙江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黑科大办字〔2022〕18号),并领学两项管理办法的内容和要点:
《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重大突破包括: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除设备费外,其他费用调剂权交给项目负责人;对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重大突破包括:项目经费包干制、项目结题后剩余经费可按科研绩效发放、学校免收管理费。
4、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的落实,认真组织本单位全体教工认真学习并深入领会科技工作会议及《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并形成学习情况报告(要求有照片),于9月15日下班前报科技处。
联系人:韩丽红 联系方式:88036056
附件1:《黑龙江科技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黑科大办字〔2022〕19号)
附件2:《黑龙江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黑科大办字〔2022〕18号)
科技处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