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 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教科信【2022】3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科研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我校进一步规范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签订管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横向科研项目的认定
本通知所指横向科研项目是指通过市场机制,由企事业单位委托我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设计策划等。
二、签订横向科研项目合同人员范围
学校签订横向科研项目合同人员为全校教职工。
三、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签订要求及流程
1.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签订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必须经过学校科技处审核,具体要求按照《黑龙江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黑科大办字〔2022〕18号)执行。
2.合同签订采取线上审批形式:项目负责人在学校办事大厅-办事中心-科研服务-横向科研项目审签表中提交相应信息,合同线上审批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携带合同等纸质材料到科技处办理相关手续。
3.如遇合同委托方有特殊要求,须与黑龙江科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的,由项目负责人在线上黑龙江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审签表中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可与黑龙江科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项目管理按照黑龙江科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出台的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4.原则上学校所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合同必须进行技术合同登记,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到科技处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5.自2024年3月1日起,学校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签订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四、相关事宜请咨询科技处
联系人:刘子荟
电 话:88036771
科技处
2024年3月1日